【蘋果社會新聞】 2015-06-03 Jim
鄭老先生與廖姓妻子結婚後,瞞著妻子偷偷在美國訴請離婚,迎娶郭姓美籍新妻;四年多前鄭返台卻中風,鄭氣郭婦趁他病危離台,還領走他存款。而廖姓元配以當年未收到法院訴訟文書為由,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並勝訴,郭婦不滿成了「小三」,提告撤銷丈夫前段婚姻,但遭駁回。
士林地院指出,郭婦當初結婚時可能也不知道丈夫重婚,但她無法舉證廖姓元配當年有「受合法送達」訴訟文書,因此敗訴。
鄭老先生與廖姓元配結婚後就旅居美國,後來妻子為了照顧孫子,與女兒同住洛杉磯。二○一一年廖婦因返台換領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,發現配偶欄竟是空白,她委託美國律師查證,才發現自己「被離婚」。
廖婦說,一九九九年丈夫向舊金山法院提離婚訴訟時,謊報她住在舊金山,害得她沒收到開庭通知,還被法院以未到庭抗辯為由判准離婚。她說,根本不知道丈夫和郭婦的關係。
郭婦則表示,一九九九年她和鄭在美結婚,後來也在台灣登記結婚,但二○一○年時丈夫中風,丈夫和元配所生的女兒又禁止她探視,她只好分居。去年她從親友輾轉得知元配請求確認她和丈夫間的婚姻無效,才知道丈夫和前妻的婚姻關係已被士林地院判定存在。
鄭老先生抱怨病危後,新妻就離開台灣,還將他在美國的存款提領一空,接著人間蒸發,惡意遺棄他。鄭還替元配「申冤」,指當年簽收起訴狀的簽名筆跡和元配不一樣,不是元配收領的。
法院審理認為,鄭老先生先向加州法院訴請離婚,在法院判定離婚確定後又再與郭婦結婚,但離婚案不被我國承認,老先生屬重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