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時電子報作者: 陳俊雄╱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– 2014-12-29 miami發佈
已婚陳姓警員和辦公室鄭姓單身女警大搞婚外情,並頻率密集到飯店、摩鐵開房間,陳妻查到先生透過手機密集訂房的通聯記錄,2人都否認姦情,督察單位認定兩人「行為不檢」記大過調職。地檢署以沒有【徵信社】捉姦在床,且雙方已和解,處分不起訴。陳姓警員,與劉姓妻子結婚多年,從去年底,就和同單位的鄭姓女警傳出曖昧,2人也背著同事搞辦公室地下情。公務電話大都有側錄,2人為避免姦情曝光,不是面對面溝通、以手機長話短說,就是透過line簡單回應。
陳妻發現先生經常徹夜不回,徵信社調閱通聯紀錄發現,陳員在電話及line中都沒和鄭姓女警出現露骨對話,卻從去年底開始,以每周最多4次的頻率,向雙北的飯店、摩鐵訂房,陳妻據此認定兩人「開房間」,怒告2人妨害婚姻。
曖昧情遭揭穿,2人矢口否認通姦不倫戀,督察【徵信社】單位查察,認定2人在公務繁忙之際搞曖昧,以行為不檢為由將陳、鄭2人記大過,都調離現職。新北地檢署指出,2人在LINE的對話雖曖昧,雖密集開房間,但陳妻沒能捉姦在床,也找不到具體通姦證據,且陳男事發後,也已與妻子協議和解撤告,全案處分不起訴。